“亲属”是法律概念,包括直系血亲(比如爷爷——父亲——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表兄弟等)、姻亲(夫妻、岳父、岳母、女婿、儿媳)以及因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律拟制亲属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这些群体由于有血缘上或者法律拟制上的紧密联系,因此,彼此间存在着有关亲权、赡养、抚养、继承、监护等等法律关系。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中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亲戚称呼是指以自己为中心所确定的亲属成员,是建立在血亲姻亲基础上的亲属之间相互称呼的名称、叫法。它是以本人为轴心的确定亲属与本人关系的标志。汉族的亲戚关系条理例分明尊卑有序:比自己长一辈的称呼有姨父叔伯姑舅,同辈的有兄弟姐妹嫂等等,下一辈有侄甥等等。中国人由于姻亲而产生的亲戚关系相当庞杂。其派生出的各种称谓也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特征。
图:中国亲戚关系图表
中国人亲戚关系图表一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
父亲的父母 | 祖父,祖母 | 孙儿,孙女 |
父亲的伯(叔)父/母 | 伯(叔)祖父/母 | 侄孙儿/女 |
生(养)父/母 | 父亲,母亲 | 男(或儿),女儿 |
父亲的兄/嫂 | 伯父,伯母 | 侄儿,侄女 |
父亲的弟,媳 | 叔父,婶母 | 侄儿,侄女 |
兄(哥),兄妻 | 兄、哥,嫂嫂 | 弟,妹 |
伯(叔)父的子女 | 堂兄,堂姐 | 堂弟,堂妹 |
弟,弟妻 | 弟弟,弟妹 | 兄,姊、姐 |
姊(姐),妹 | 姊、(姐)姐,妹妹 | 弟,妹 |
丈夫 | 夫子(或夫君),某某(单称名或字) | 妻,某某(单称名或字) |
妻子 | 吾妻(或贤妻),某某(单称名或字) | 夫,某某(单称名或字) |
子女 | 儿、吾儿 ,女、吾女 | 父,母 |
兄(弟)子/女 | 侄(或侄儿),侄女 | 伯(叔)父,姑母 |
儿子的子/女 | 孙、儿孙(或某某),女、孙女 | 祖父,祖母 |
侄儿的子/女 | 贤侄孙,贤孙女 | 伯(叔)祖,伯祖母 |
丈夫的亲父母 | 公,公婆 | 媳(或儿) |
丈夫的伯(叔)父/母 | 伯(叔)父(翁), 伯(叔)母(或婶母) | 侄媳 |
中国亲戚关系称呼表二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
父亲的姐(妹)/姐丈(妹丈) | 姑母,姑丈 | 侄(或内侄),侄女(内侄子) |
母亲的父/母 | 外祖父,外祖母 | 外孙,外孙女 |
母亲的兄(弟),兄嫂(弟媳) | 舅父,舅母 | 外甥,外甥女 |
母亲的姐(妹),姐丈(妹丈) | 姨母,姨丈 | 姨甥,姨 甥女 |
妻子的亲父母 | 岳父,岳母 | 子婿(或婿) |
妻子的伯(叔)父母 | 伯(叔)岳父,岳母 | 侄婿 |
兄(弟)的岳父母 | 姻伯(叔)父,姻伯(叔)母 | 姻侄,姻 侄女 |
儿子的岳父母 | 亲家翁,亲家母 | 姻愚弟,姻愚妹 |
姊、妹的丈夫 | 姊(姐)丈,妹丈 | 内弟(兄), 姨妹(姊) |
姑(姨)家的兄嫂 | 表兄,表嫂 | 表弟,表妹 |
妻子的兄弟 | 内兄,内弟 | 妹(姊)婿 |
妻子的姊(妹)丈 | 襟兄(弟) | 襟兄(弟) |
妻子娘家侄/侄女 | 贤内侄(侄女) | 姑丈 |
女儿的儿女 | 贤外孙,贤外孙女 | 外祖父,外祖母 |
姐妹的儿女 | 贤甥(甥女) | 愚舅(舅母) |
女儿的丈夫 | 贤婿 | 愚岳,愚岳母 |
表兄弟的儿女 | 贤表侄( 侄女) | 愚表伯(叔),愚表伯母(叔母) |
注:
1、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已故的尊辈,将"家"字换成"先"字,如先祖父(或先祖考)、先祖母(或先祖妣)、先父(或先考、先严),先母(或先妣、先慈)、先兄、先姊;
2、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已故的平辈或晚辈,将"舍"字换成"亡"字,如亡夫、亡妻、亡弟、亡妹等;
3、称他人时加贤、爱等词,自称时加愚;表格中的"某某"代字或号。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戚称呼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戚称呼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成语“如丧考妣”,常用作谓语、状语,是指好像死了父母那样悲痛,形容非常伤心和着急,今多为贬义。可参见《尚书·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考”和“妣”最初是指父亲和母亲。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戚关系称呼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戚关系称呼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戚关系称呼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戚关系称呼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戚关系称呼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父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父亲的父母 | 祖父/祖母 | 孙男/孙女 | 令祖父/令祖母 | 家祖父/家祖母 |
父亲的兄弟 | 叔父,伯父 | 侄男/侄女 | 令叔父,令伯父 | 家叔父,家伯父 |
父亲的兄弟妇 | 叔母,伯母 | 夫侄男 夫侄女 | 令叔母,令伯母 | 家叔母,家伯母 |
父亲的姊妹 | 姑母 | 侄男/侄女 | 令姑母 | 家姑母 |
父亲的姊妹夫 | 姑父 | 内侄男 内侄女 | 令姑父 | 家姑父 |
父亲的侄男 | 堂兄弟/ 从父兄弟/ 叔伯兄弟 | 堂兄姊妹弟/ 从父兄姊妹弟/ 叔伯兄姊妹弟 | 令堂兄弟/ 令从父兄弟/ 令叔伯兄弟 | 家堂兄/ 家从父兄/ 家叔伯兄。 舍堂弟/ 舍从父弟/ 舍叔伯弟 |
父亲的侄女 | 堂姊妹/ 从父姊妹/ 叔伯姊妹 | 堂兄姊妹弟/ 从父兄姊妹弟/ 叔伯兄姊妹弟 | 令堂姊妹/ 令从父姊妹/ 令叔伯姊妹 | 家堂姊/ 家从父姊/ 家叔伯姊。 舍堂妹/ 舍从父妹/ 舍叔伯妹 |
父亲的甥男 | 姑表兄弟 | 舅表兄姊妹弟 | 令姑表兄弟 | 家姑表兄。 舍姑表弟 |
父亲的甥女 | 姑表姊妹 | 舅表兄姊妹弟 | 令姑表姊妹 | 家姑表姊。 舍姑表妹 |
父亲的男儿 | 同父异母兄弟 | 同父异母兄姊妹弟 | 令同父异母兄弟 | 家同父异母兄。 舍同父异母弟 |
父亲的女儿 | 同父异母姊妹 | 同父异母兄姊妹弟 | 令同父异母姊妹 | 家同父异母姊。 舍同父异母妹 |
父亲的祖父母 | 曾祖父/ 曾祖母 | 曾孙男/ 曾孙女 | 令曾祖父/ 令曾祖母 | 家曾祖父/ 家曾祖母 |
父亲的外祖父母 | 曾外祖父/ 曾外祖母 | 外曾孙男/ 外曾孙女 | 令曾外祖父/ 令曾外祖母 | 家曾外祖父/家曾外祖母 |
父亲的叔父/伯父 | 叔祖父/ 伯祖父 | 侄孙男/ 侄孙女 | 令叔祖父/ 令伯祖父 | 家叔祖父/ 家伯祖父 |
父亲的叔母/伯母 | 叔祖母/ 伯祖母 | 夫侄孙男/ 夫侄孙女 | 令叔祖母/ 令伯祖母 | 家叔祖母/ 家伯祖母 |
父亲的姑母 | 姑祖母 | 侄孙男/ 侄孙女 | 令姑祖母 | 家姑祖母 |
父亲的姑父 | 姑祖父 | 内侄孙男/ 内侄孙女 | 令姑祖父 | 家姑祖父 |
父亲的舅父 | 舅祖父 | 甥孙男/ 甥孙女 | 令舅祖父 | 家舅祖父 |
父亲的舅母 | 舅祖母 | 夫甥孙男/ 夫甥孙女 | 令舅祖母 | 家舅祖母 |
父亲的姨母 | 姨祖母 | 甥孙男/ 甥孙女 | 令姨祖母 | 家姨祖母 |
父亲的姨父 | 姨祖父 | 内甥孙男/ 内甥孙女 | 令姨祖父 | 家姨祖父 |
父亲的从父兄弟 | 堂叔/伯父 从父叔/伯父 叔伯叔/伯父 | 堂侄男/女 从父侄男/女 叔伯侄男/女 | 令堂叔/伯父 令从父叔/伯父 令叔伯叔/伯父 | 家堂叔/伯父 家从父叔/伯父 家叔伯叔/伯父 |
父亲的从父姊妹 | 堂姑母 从父姑母 叔伯姑母 | 堂侄男/女 从父侄男/女 叔伯侄男/女 | 令堂姑母 令从父姑母 令叔伯姑母 | 家堂姑母 家从父姑母家叔伯姑母 |
父亲的姑表兄弟 | 姑表叔/伯父 | 舅表侄男/女 | 令姑表叔/伯父 | 家姑表叔/伯父 |
父亲的姑表姊妹 | 姑表姑母 | 舅表侄男/女 | 令姑表姑母 | 家姑表姑母 |
父亲的舅表兄弟 | 舅表叔/伯父 | 姑表侄男/女 | 令舅表叔/伯父 | 家舅表叔/伯父 |
父亲的舅表姊妹 | 舅表姑母 | 姑表侄男/女 | 令舅表姑母 | 家舅表姑母 |
父亲的从母兄弟 | 姨叔/伯父 从母叔/伯父 姨表叔/伯父 | 姨侄男/女 从母侄男/女 姨表侄男/女 | 令姨叔/伯父 令从母叔/伯父 令姨表叔/伯父 | 家姨叔/伯父 家从母叔/伯父 家姨表叔/伯父 |
父亲的从母姊妹 | 姨姑母 从母姑母 姨表姑母 | 姨侄男/女 从母侄男/女 姨表侄男/女 | 令姨姑母 令从母姑母 令姨表姑母 | 家姨姑母 家从母姑母家姨表姑母 |
母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母亲的父母 | 外祖父/外祖母 | 外孙男/外孙女 | 令外祖父/令外祖母 | 家外祖父/家外祖母 |
母亲的兄弟 | 舅父 | 甥男/甥女 | 令舅父 | 家舅父 |
母亲的兄弟妇 | 舅母 | 夫甥男 夫甥女 | 令舅母 | 家舅母 |
母亲的姊妹 | 姨母 | 甥男/甥女 | 令姨母 | 家姨母 |
母亲的姊妹夫 | 姨父 | 内甥男 内甥女 | 令姨父 | 家姨父 |
母亲的侄男 | 舅表兄弟 | 姑表兄姊妹弟 | 令舅表兄弟 | 家舅表兄。 舍舅表弟 |
母亲的侄女 | 舅表姊妹 | 姑表兄姊妹弟 | 令舅表姊妹 | 家舅表姊。 舍舅表妹 |
母亲的甥男 | 姨兄弟/ 从母兄弟/ 姨表兄弟 | 姨兄姊妹弟/ 从母兄姊妹弟/ 姨表兄姊妹弟 | 令姨兄弟/ 令从母兄弟/ 令姨表兄弟 | 家姨兄/ 家从母兄/ 家姨表兄。 舍姨弟/ 舍从母弟/ 舍姨表弟 |
母亲的甥女 | 姨姊妹/ 从母姊妹/ 姨表姊妹 | 姨兄姊妹弟/ 从母兄姊妹弟/ 姨表兄姊妹弟 | 令姨姊妹/ 令从母姊妹/ 令姨表姊妹 | 家姨姊/ 家从母姊/ 家姨表姊。 舍姨妹/ 舍从母妹/ 舍姨表妹 |
母亲的男儿 | 同母异父兄弟 | 同母异父兄姊妹弟 | 令同母异父兄弟 | 家同母异父兄。 舍同母异父弟 |
母亲的女儿 | 同母异父姊妹 | 同母异父兄姊妹弟 | 令同母异父姊妹 | 家同母异父姊。 舍同母异父妹 |
母亲的祖父母 | 外曾祖父/ 外曾祖母 | 曾外孙男/ 曾外孙女 | 令外曾祖父/ 令外曾祖母 | 家外曾祖父/ 家外曾祖母 |
母亲的外祖父母 | 外曾外祖父/ 外曾外祖母 | 外曾外孙男/ 外曾外孙女 | 令外曾外祖父/ 令外曾外祖母 | 家外曾外祖父/ 家外曾外祖母 |
母亲的叔父/伯父 | 叔外祖父/ 伯外祖父 | 侄外孙男/ 侄外孙女 | 令叔外祖父/ 令伯外祖父 | 家叔外祖父/ 家伯外祖父 |
母亲的叔母/伯母 | 叔外祖母/ 伯外祖母 | 夫侄外孙男/ 夫侄外孙女 | 令叔外祖母/ 令伯外祖母 | 家叔外祖母/ 家伯外祖母 |
母亲的姑母 | 姑外祖母 | 侄外孙男/ 侄外孙女 | 令姑外祖母 | 家姑外祖母 |
母亲的姑父 | 姑外祖父 | 内侄外孙男/ 内侄外孙女 | 令姑外祖父 | 家姑外祖父 |
母亲的舅父 | 舅外祖父 | 甥外孙男/ 甥外孙女 | 令舅外祖父 | 家舅外祖父 |
母亲的舅母 | 舅外祖母 | 夫甥外孙男/ 夫甥外孙女 | 令舅外祖母 | 家舅外祖母 |
母亲的姨母 | 姨外祖母 | 甥外孙男/ 甥外孙女 | 令姨祖母 | 家姨祖母 |
母亲的姨父 | 姨外祖父 | 内甥外孙男/ 内甥外孙女 | 令姨外祖父 | 家姨外祖父 |
母亲的从父兄弟 | 堂舅父 从父舅父 叔伯舅父 | 堂甥男/女 从父甥男/女 叔伯甥男/女 | 令堂舅父 令从父舅父 令叔伯舅父 | 家堂舅父 家从父舅父 家叔伯舅父 |
母亲的从父姊妹 | 堂姨母 从父姨母 叔伯姨母 | 堂甥男/女 从父甥男/女 叔伯甥男/女 | 令堂姨母 令从父姨母 令叔伯姨母 | 家堂姨母 家从父姨母 家叔伯姨母 |
母亲的姑表兄弟 | 姑表舅父 | 舅表甥男/女 | 令姑表舅父 | 家姑表舅父 |
母亲的姑表姊妹 | 姑表姨母 | 舅表甥男/女 | 令姑表姨母 | 家姑表姨母 |
母亲的舅表兄弟 | 舅表舅父 | 姑表甥男/女 | 令舅表舅父 | 家舅表舅父 |
母亲的舅表姊妹 | 舅表姨母 | 姑表甥男/女 | 令舅表姨母 | 家舅表姨母 |
母亲的从母兄弟 | 姨舅父 从母舅父 姨表舅父 | 姨甥男/女 从母甥男/女 姨表甥男/女 | 令姨舅父 令从母舅父 令姨表舅父 | 家姨舅父 家从母舅父 家姨表舅父 |
母亲的从母姊妹 | 再从母 从母姨母 姨表姨母 | 姨甥男/女 从母甥男/女 姨表甥男/女 | 令再从母 令从母姨母 令姨表姨母 | 家再从母 家从母姨母 家姨表姨母 |
兄弟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兄弟的妻子 | 兄姊/兄妇/兄嫂 弟妹/弟妇/弟嫂/弟媳 | 大伯子/大伯兄/大姑子/大姑姊/小叔子/小叔弟/小姑子/小姑妹 | 令兄姊/令弟妹 | 家兄姊/舍弟妹 |
兄弟的男儿 | 侄男 | 叔父/伯父/姑母 | 令侄男 | 舍侄男 |
兄弟的女儿 | 侄女 | 叔父/伯父/姑母 | 令侄女 | 舍侄女 |
兄弟的儿妇 | 侄妇/侄息妇 | 叔公/伯公/姑婆 | 令侄妇 | 舍侄妇 |
兄弟的儿婿 | 侄婿/侄女婿 | 叔丈人/伯丈人/姑丈母娘 | 令侄婿 | 舍侄婿 |
兄弟的孙男儿 | 侄孙男 | 叔祖父/伯祖父/姑祖母 | 令侄孙男 | 舍侄孙男 |
兄弟的孙女儿 | 侄孙女 | 叔祖父/伯祖父/姑祖母 | 令侄孙女 | 舍侄孙女 |
兄弟的外孙男儿 | 侄外孙男 | 叔外祖父/伯外祖父/姑外祖母 | 令侄外孙男 | 舍侄外孙男 |
兄弟的外孙女儿 | 侄外孙女 | 叔外祖父/伯外祖父/姑外祖母 | 令侄外孙女 | 舍侄外孙女 |
兄弟的丈人/丈母娘 | 兄弟姻父/姻伯父 兄弟姻母/姻伯母 | 女息姻男/女。〈婿党〉 | 令姻伯父/令姻伯母 | 家姻伯父/家姻伯母 |
兄弟的大小舅子 | 兄弟姻兄 兄弟姻弟 | 姊妹姻兄弟/姊妹姻姊妹 | 令姻兄弟 | 家姻兄/ 舍姻弟 |
兄弟的大小姨子 | 兄弟姻姊 兄弟姻妹 | 姊妹姻兄弟/姊妹姻姊妹 | 令姻姊妹 | 家姻姊/ 舍姻妹 |
兄弟的大小妗子 | 兄弟姻兄妇 兄弟姻弟妇 | 姑姊妹姻兄弟/ 姑姊妹姻姊妹 | 令姻兄弟妇 | 家姻兄妇/ 舍姻弟妇 |
兄弟的大小姨夫 | 兄弟姻姊夫 兄弟姻妹夫 | 姨姊妹姻兄弟/ 姨姊妹姻姊妹 | 令姻姊妹夫 | 家姻姊夫/ 舍姻妹夫 |
兄弟的内侄男/女 | 兄弟姻侄男/女(叔姻舅男/女) 兄弟姻侄男/女(舅姻舅男/女) | 姑姻叔伯父/姑姻姑母 | 令姻侄男/女 | 舍姻侄男/女 |
兄弟的内甥男/女 | 兄弟姻甥男/女(叔姻姨男/女) 兄弟姻甥男/女(舅姻姨男/女) | 姨姻叔伯父/姨姻姑母 | 令姻甥男/女 | 舍姻甥男/女 |
姊妹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姊妹的丈夫 | 姊兄/姊夫/姊郎/姊丈/姊婿 妹弟/妹夫/妹郎/妹丈/妹婿 | 大舅子/大舅兄/大姨子/大姨姊/小舅子/小舅弟/小姨子/小姨妹 | 令姊兄/令妹弟 | 家姊兄/舍妹弟 |
姊妹的男儿 | 甥男 | 舅父/姨母 | 令甥男 | 舍甥男 |
姊妹的女儿 | 甥女 | 舅父/姨母 | 令甥女 | 舍甥女 |
姊妹的儿妇 | 甥妇/甥息妇 | 舅公/姨婆 | 令甥妇 | 舍甥妇 |
姊妹的儿婿 | 甥婿/甥女婿 | 舅丈人/姨丈母娘 | 令甥婿 | 舍甥婿 |
姊妹的孙男儿 | 甥孙男 | 舅祖父/姨祖母 | 令甥孙男 | 舍甥孙男 |
姊妹的孙女儿 | 甥孙女 | 舅祖父/姨祖母 | 令甥孙女 | 舍甥孙女 |
姊妹的外孙男儿 | 甥外孙男 | 舅外祖父/姨外祖母 | 令甥外孙男 | 舍甥外孙男 |
姊妹的外孙女儿 | 甥外孙女 | 舅外祖父/姨外祖母 | 令甥外孙女 | 舍甥外孙女 |
姊妹的公公/婆婆 | 姊妹姻父/姻伯父 姊妹姻母/姻伯母 | 男息姻男/女。〈妇党〉 | 令姻伯父/令姻伯母 | 家姻伯父/家姻伯母 |
姊妹的大小叔伯子 | 姊妹姻兄 姊妹姻弟 | 兄弟姻兄弟/兄弟姻姊妹 | 令姻兄弟 | 家姻兄/ 舍姻弟 |
姊妹的大小姑子 | 姊妹姻姊 姊妹姻妹 | 兄弟姻兄弟/兄弟姻姊妹 | 令姻姊妹 | 家姻姊/ 舍姻妹 |
姊妹的大小叔伯姆 | 姊妹姻兄妇 姊妹姻弟妇 | 叔兄弟姻兄弟/ 叔兄弟姻姊妹 | 令姻兄弟妇 | 家姻兄妇/ 舍姻弟妇 |
姊妹的大小姑夫 | 姊妹姻姊夫 姊妹姻妹夫 | 舅兄弟姻兄弟/ 舅兄弟姻姊妹 | 令姻姊妹夫 | 家姻姊夫/ 舍姻妹夫 |
姊妹的夫侄男/女 | 姊妹姻侄男/女(姑姻叔男/女) 姊妹姻侄男/女(姨姻叔男/女) | 叔姻舅父/ 叔姻姨母 | 令姻侄男/女 | 舍姻侄男/女 |
姊妹的夫甥男/女 | 姊妹姻甥男/女(姑姻姑男/女) 姊妹姻甥男/女(姨姻姑男/女) | 舅姻舅父/ 舅姻姨母 | 令姻甥男/女 | 舍姻甥男/女 |
男息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男儿的妻子 | 男妇/儿妇/息妇/子妇/媳妇/半女/甥/侄 | 公公/公爹/婆父/舅 婆婆/婆母娘/婆母/姑 | 令妇/令儿妇/令息妇 | 舍妇/舍儿妇/舍息妇 |
男儿的男儿 | 孙男 | 祖父/祖母 | 令孙男 | 舍孙男 |
男儿的女儿 | 孙女 | 祖父/祖母 | 令孙女 | 舍孙女 |
男儿的儿妇 | 孙妇/孙息妇 | 祖公/奶公 祖婆/奶婆 | 令孙妇 | 舍孙妇 |
男儿的儿婿 | 孙婿/孙女婿 | 祖丈人/奶丈人 祖丈母娘/奶丈母娘 | 令孙婿/令孙坦 | 舍孙婿 |
男儿的孙男儿 | 曾孙男 | 曾祖父/ 曾祖母 | 令曾孙男 | 舍曾孙男 |
男儿的孙女儿 | 曾孙女 | 曾祖父/ 曾祖母 | 令曾孙女 | 舍曾孙女 |
男儿的外孙男儿 | 曾外孙男 | 外曾祖父/ 外曾祖母 | 令曾外孙男 | 舍曾外孙男 |
男儿的外孙女儿 | 曾外孙女 | 外曾祖父/ 外曾祖母 | 令曾外孙女 | 舍曾外孙女 |
男儿的丈人/丈母娘 | 男息姻兄弟(婚兄弟) 男息姻姊妹(婚姊妹) | 女息姻兄弟(姻兄弟) 女息姻姊妹(姻姊妹) | 令婚兄弟/令婚姊妹 | 家婚兄 舍婚弟/ 家婚姊 舍婚妹 |
男儿的大小舅子 | 男息姻男 | 姊妹姻父/ 姊妹姻母 | 令姻侄/甥男 | 舍姻男 |
男儿的大小姨子 | 男息姻女 | 姊妹姻父/ 姊妹姻母 | 令姻侄/甥女 | 舍姻女 |
男儿的大小妗子 | 男息姻妇 | 姑姊妹姻父/ 姑姊妹姻母 | 令姻侄/甥男妇 | 舍姻妇 |
男儿的大小姨夫 | 男息姻婿 | 姨姊妹姻父/ 姨姊妹姻母 | 令姻侄/甥女婿 | 舍姻婿 |
男儿的内侄男/女 | 男息姻孙男/女 | 姑姻祖父/ 姑姻祖母 | 令姻孙男/女 | 舍姻孙男/女 |
男儿的内甥男/女 | 男息姻外孙男/女 | 姨姻祖父/ 姨姻祖母 | 令姻外孙男/女 | 舍姻外孙男/女 |
女息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女儿的丈夫 | 女婿/女夫/儿婿/子婿/半男/甥/侄 | 丈人/丈母爹/岳父/泰山/舅 丈母/丈母娘/岳母/泰水/姑 | 令婿/令女婿/令坦 | 舍婿/舍女婿/舍坦 |
女儿的男儿 | 弥甥男/外孙男 | 外祖父/ 外祖母 | 令外孙男 | 舍外孙男 |
女儿的女儿 | 弥甥女/外孙女 | 外祖父/ 外祖母 | 令外孙女 | 舍外孙女 |
女儿的儿妇 | 外孙妇/外孙息妇 | 外祖公/姥公 外祖婆/姥婆 | 令外孙妇 | 舍外孙妇 |
女儿的儿婿 | 外孙婿/外孙女婿 | 外祖丈人/姥丈人 外祖丈母娘/姥丈母娘 | 令外孙婿 | 舍外孙婿 |
女儿的孙男儿 | 外曾孙男 | 曾外祖父/ 曾外祖母 | 令外曾孙男 | 舍外曾孙男 |
女儿的孙女儿 | 外曾孙女 | 曾外祖父/ 曾外祖母 | 令外曾孙女 | 舍外曾孙女 |
女儿的外孙男儿 | 外曾外孙男 | 外曾外祖父/ 外曾外祖母 | 令外曾外孙男 | 舍外曾外孙男 |
女儿的外孙女儿 | 外曾外孙女 | 外曾外祖父/ 外曾外祖母 | 令外曾外孙女 | 舍外曾外孙女 |
女儿的公公/婆婆 | 女息姻兄弟(姻兄弟) 女息姻姊妹(姻姊妹) | 男息姻兄弟(婚兄弟) 男息姻姊妹(婚姊妹) | 令姻兄弟/令姻姊妹 | 家姻兄 舍姻弟/ 家姻姊 舍姻妹 |
女儿的大小叔伯子 | 女息姻男 | 兄弟姻父/ 兄弟姻母 | 令姻侄/甥男 | 舍姻男 |
女儿的大小姑子 | 女息姻女 | 兄弟姻父/ 兄弟姻母 | 令姻侄/甥女 | 舍姻女 |
女儿的大小叔伯姆 | 女息姻妇 | 叔兄弟姻父/ 叔兄弟姻母 | 令姻侄/甥男妇 | 舍姻妇 |
女儿的大小姑夫 | 女息姻婿 | 舅兄弟姻父/ 舅兄弟姻母 | 令姻侄/甥女婿 | 舍姻婿 |
女儿的夫侄男/女 | 女息姻孙男/女 | 叔姻外祖父/ 叔姻外祖母 | 令姻孙男/女 | 舍姻孙男/女 |
女儿的夫甥男/女 | 女息姻外孙男/女 | 舅姻外祖父/ 舅姻外祖母 | 令姻外孙男/女 | 舍姻外孙男/女 |
夫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夫亲的父母 | 婆父/公爹 婆母/婆母娘 | 儿妇/妇女 | 令尊公/令婆母 | 家公父/家舅 家婆母/家姑 |
夫亲的兄弟 | 小叔子/小叔弟 大伯子/大伯兄 | 兄妇/兄姊/嫂 弟妇/弟妹 | 令小叔,令大伯 | 舍小叔,家大伯 |
夫亲的兄弟妇 | 叔姆/小叔子媳妇/小叔弟妇/小娣/娣妇/小婶子/小婶儿 伯姆/大伯子媳妇/大伯兄妇/大姒/姒妇 | 伯姆/大伯媳妇/大伯兄妇/大姒/姒妇 叔姆/小叔媳妇/小叔弟妇/小娣/娣妇/小婶子/小婶儿 | 令小叔姆,令大伯姆 | 舍小叔姆,家大伯姆 |
夫亲的姊妹 | 大姑子/大姑姊 小姑子/小姑妹 | 兄妇/兄姊/嫂 弟妇/弟妹 | 令大姑,令小姑 | 家大姑,舍小姑 |
夫亲的姊妹夫 | 大姑子女婿/大姑姊夫/大姑夫 小姑子女婿/小姑妹夫/小姑夫 | 大舅姆/大舅媳妇/大舅兄妇/大舅妇/大妗子/大妗儿 小舅姆/小舅媳妇/小舅弟妇/小舅妇/小妗子/小妗儿 | 令大姑夫,令小姑夫 | 家大姑夫,舍小姑夫 |
夫亲的侄男 | 夫侄男/外侄男/ 叔侄男/婆侄男 | 叔母/伯母/世母/婶子/婶儿/婶爹/婶娘 | 令侄男 | 舍侄男 |
夫亲的侄女 | 夫侄女/外侄女/ 叔侄女/婆侄女 | 叔母/伯母/世母/婶妈/婶母/叔妈/叔娘 | 令侄女 | 舍侄女 |
夫亲的甥男 | 夫甥男/外甥男/ 姑甥男/婆甥男 | 舅母/妗子/妗儿/妗爹/妗娘 | 令甥男 | 舍甥男 |
夫亲的甥女 | 夫甥女/外甥女/ 姑甥女/婆甥女 | 舅母/妗妈/妗母/舅妈/舅娘 | 令甥女 | 舍甥女 |
夫亲的男儿 | 继男/前男 | 继母/后母 | 令堂 | 家母 |
夫亲的女儿 | 继女/前女 | 继母/后母 | 令堂 | 家母 |
夫亲的祖父母 | 祖公/奶公 祖婆/奶婆 | 孙妇/孙媳妇 | 令祖公 令祖婆 | 家祖翁 家祖媪 |
夫亲的外祖父母 | 外祖公/姥公 外祖婆/姥婆 | 外孙妇/外孙媳妇 | 令外祖公 令外祖婆 | 家外祖翁 家外祖媪 |
夫亲的叔父/伯父 | 叔公/婆婆叔 伯公/婆婆伯 | 侄妇/侄媳妇 | 令叔公 令伯公 | 家叔公 家伯公 |
夫亲的叔母/伯母 | 叔婆/婆婆婶子 伯婆/婆婆伯姆 | 婆婆侄妇 婆婆侄媳妇 | 令叔婆 令伯婆 | 家叔婆 家伯婆 |
夫亲的姑母 | 姑婆/婆婆姑 | 侄妇/侄媳妇 | 令姑婆 | 家姑婆 |
夫亲的姑父 | 姑公/婆婆姑夫 | 内侄媳妇 丈人侄媳妇 | 令姑公 | 家姑公 |
夫亲的舅父 | 舅公/婆婆舅 | 甥妇/甥媳妇 | 令舅公 | 家舅公 |
夫亲的舅母 | 舅婆/婆婆妗子 | 婆婆甥媳妇 | 令舅婆 | 家舅婆 |
夫亲的姨母 | 姨婆/婆婆姨 | 甥妇/甥媳妇 | 令姨婆 | 家姨婆 |
夫亲的姨父 | 姨公/婆婆姨夫 | 内甥媳妇 丈人甥媳妇 | 令姨公 | 家姨公 |
夫亲的从父兄弟 | 从父叔伯子 | 从父兄弟妇 | 令从父叔伯子 | 家从父大伯/舍从父小叔 |
夫亲的从父姊妹 | 从父姑子 | 从父兄弟妇 | 令从父姑子 | 家从父大姑/舍从父小姑 |
夫亲的姑表兄弟 | 姑表叔伯子 | 舅表兄弟妇 | 令姑表叔伯子 | 家姑表大伯/舍姑表小叔 |
夫亲的姑表姊妹 | 姑表姑子 | 舅表兄弟妇 | 令姑表姑子 | 家姑表大姑/舍姑表小姑 |
夫亲的舅表兄弟 | 舅表叔伯子 | 姑表兄弟妇 | 令舅表叔伯子 | 家舅表大伯/舍舅表小叔 |
夫亲的舅表姊妹 | 舅表姑子 | 姑表兄弟妇 | 令舅表姑子 | 家舅表大姑/舍舅表小姑 |
夫亲的从母兄弟 | 从母叔伯子 | 从母兄弟妇 | 令从母叔伯子 | 家从母大伯/舍从母小叔 |
夫亲的从母姊妹 | 从母姑子 | 从母兄弟妇 | 令从母姑子 | 家从母大姑/舍从母小姑 |
妻族 | ||||
称呼对象 | 称呼(称谓) | 对此自称 | 对他人称其家族中人 | 对他人称自己家族中人 |
妻亲的父母 | 丈父/丈母爹 丈母/丈母娘 | 儿婿/婿男 | 令尊岳/令岳母 | 家岳父/家舅 家岳母/家姑 |
妻亲的兄弟 | 大舅子/大舅兄 小舅子/小舅弟 | 姊夫/姊兄 妹夫/妹弟 | 令大舅,令小舅 | 家大舅, 舍小舅 |
妻亲的兄弟妇 | 大舅姆/大舅子媳妇/大舅兄妇/大妗子/大妗儿/大舅妇 小舅姆/小舅子媳妇/小舅弟妇/小妗子/小妗儿/小舅妇 | 大姑子女婿/大姑姊夫/大姑夫 小姑子女婿/小姑妹夫/小姑夫 | 令大舅姆,令小舅姆 | 家大舅姆, 舍小舅姆 |
妻亲的姊妹 | 大姨子/大姨姊 小姨子/小姨妹 | 姊夫/姊兄 妹夫/妹弟 | 令大姨,令小姨 | 家大姨, 舍小姨 |
妻亲的姊妹夫 | 大姨子女婿/大姨姊夫/大姨夫/娅/连襟兄 小姨子女婿/小姨妹夫/小姨夫/娅/连襟弟 | 大姨子女婿/大姨姊夫/大姨夫/娅/连襟兄 小姨子女婿/小姨妹夫/小姨夫/娅/连襟弟 | 令大姨夫,令小姨夫 | 家大姨夫,舍小姨夫 |
妻亲的侄男 | 妻侄男/内侄男/ 舅侄男/丈侄男 | 姑父/姑爸/姑爹/姑丈/姑夫 | 令侄男 | 舍侄男 |
妻亲的侄女 | 妻侄女/内侄女/ 舅侄女/丈侄女 | 姑父/恩爸/恩爹/姑爷/娘夫 | 令侄女 | 舍侄女 |
妻亲的甥男 | 妻甥男/内甥男/ 姨甥男/丈甥男 | 姨父/姨爸/姨爹/姨丈/姨夫 | 令甥男 | 舍甥男 |
妻亲的甥女 | 妻甥女/内甥女/ 姨甥女/丈甥女 | 姨父/姨玛/姨郎/姨爷/阿夫 | 令甥女 | 舍甥女 |
妻亲的男儿 | 继男/前男 | 继父/后父 | 令尊 | 家父 |
妻亲的女儿 | 继女/前女 | 继父/后父 | 令尊 | 家父 |
妻亲的祖父母 | 祖丈人/奶丈人 祖丈母娘/奶丈母娘 | 孙婿/孙女婿 | 令祖丈人 令祖丈母 | 家祖丈人 家祖丈母 |
妻亲的外祖父母 | 外祖丈人/姥丈人 外祖丈母娘/姥丈母娘 | 外孙婿/外孙女婿 | 令外祖丈人 令外祖丈母 | 家外祖丈人 家外祖丈母 |
妻亲的叔父/伯父 | 叔丈人/丈人叔 伯丈人/丈人伯 | 侄婿/侄女婿 | 令叔丈人 令伯丈人 | 家叔丈人 家伯丈人 |
妻亲的叔母/伯母 | 叔丈母/丈人婶子 伯丈母/丈人伯姆 | 婆婆侄婿 婆婆侄女婿 | 令叔丈母 令伯丈母 | 家叔丈母 家伯丈母 |
妻亲的姑母 | 姑丈母/丈人姑 | 侄婿/侄女婿 | 令姑丈母 | 家姑丈母 |
妻亲的姑父 | 姑丈人/丈人姑夫 | 内侄女婿 丈人侄女婿 | 令姑丈人 | 家姑丈人 |
妻亲的舅父 | 舅丈人/丈人舅 | 甥婿/甥女婿 | 令舅丈人 | 家舅丈人 |
妻亲的舅母 | 舅丈母/丈人妗子 | 婆婆甥女婿 | 令舅丈母 | 家舅丈母 |
妻亲的姨母 | 姨丈母/丈人姨 | 甥婿/甥女婿 | 令姨丈母 | 家姨丈母 |
妻亲的姨父 | 姨丈人/丈人姨夫 | 内甥女婿 丈人甥女婿 | 令姨丈人 | 家姨丈人 |
妻亲的从父兄弟 | 从父舅子 | 从父姊妹夫 | 令从父舅子 | 家从父大舅/舍从父小舅 |
妻亲的从父姊妹 | 从父姨子 | 从父姊妹夫 | 令从父姨子 | 家从父大姨/舍从父小姨 |
妻亲的姑表兄弟 | 姑表舅子 | 舅表姊妹夫 | 令姑表舅子 | 家姑表大舅/舍姑表小舅 |
妻亲的姑表姊妹 | 姑表姨子 | 舅表姊妹夫 | 令姑表姨子 | 家姑表大姨/舍姑表小姨 |
妻亲的舅表兄弟 | 舅表舅子 | 姑表姊妹夫 | 令舅表舅子 | 家舅表大舅/舍舅表小舅 |
妻亲的舅表姊妹 | 舅表姨子 | 姑表姊妹夫 | 令舅表姨子 | 家舅表大姨/舍舅表小姨 |
妻亲的从母兄弟 | 从母舅子 | 从母姊妹夫 | 令从母舅子 | 家从母大舅/舍从母小舅 |
妻亲的从母姊妹 | 从母姨子 | 从母姊妹夫 | 令从母姨子 | 家从母大姨/舍从母小姨 |
有人说爱情来了,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般,可是而今在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的近亲结婚可是犯法哦,你真的都清楚吗?
一、法律依据
1、中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
近亲结婚的范围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2、因此,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内想要结婚的,那么都是违法行为,此时婚姻登记部门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姑舅表婚的定义:所谓"姑舅表婚"就是姑与舅的子女互为婚配,这是一种近亲婚配方式。近亲婚配其不良的遗传后果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人们已经认识到,近亲通婚,可能使自己的后代成为白痴。过去,在我国的许多民族中通行"姑舅表婚"的,如佤族、景颇族、侗族、瑶族、苗族、彝族、达斡达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门巴族、珞巴族、白族、阿昌族、怒族、回族、崩龙族、布依族、毛难簇、土家族、畲族等。其流行范围比服役婚、收继婚等更广泛。世界上许多地区也都盛行过姑舅表婚。
姑舅表婚的基本形式
(1) 交错姑舅表婚。即舅舅的独生子可以优先娶姑家的女儿,而姑家的儿子也可以优先娶舅家的女儿,双方机会均等,又都是表亲内婚。这种婚配的结果便是同血缘娶的结果一样。
(2) 单向舅表婚。即姑家的儿子可以优先娶舅家女儿为妻。而舅家的儿子却不能娶姑家的女子。比如:我国的景颇族实行的就是单向舅表婚,属于同一祖先的兄弟姊妹是禁止通婚的,所以舅舅的儿子是不能娶姑妈的女儿的,这叫"血不倒流"。由于严格地要求"血不倒流",景颇族普通恪守单向舅表婚。如果舅家有女儿,外甥在求偶时就无其他的选择余地;外甥如违背了惯例,向别的姓氏的人求亲,那就必须受到舅舅的惩罚,姑妈家还必须先向舅家送礼,表示向表姊妹道歉。当地人谓之"洗脸"。
二、近亲结婚危害
1、近亲结婚后代的早期死亡率和畸形率极高,即便存活下来,后代的体质极差,表现为严重发育不良(免疫力低、体重轻、个子矮)。
2、很多人本身自带的一些隐形的疾病基因,如果和近亲结婚,则会使得下一代患病的风险大大增加!除了胎儿畸形,很多罕见的遗传性基因疾病也多是因为近亲结婚导致的。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这一相关系数称为近婚系数 (inbreeding coefficient,IF) 。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两个相同有问题的基因结合到一起的机会远远大于非近亲通婚的人。近亲通婚的风险到底有多大?让我们从以下婚配模式来计算:
如果在一级表亲和二级表亲之间有一级隔代表亲和一级隔山表亲通婚,则近亲指数就是1/32 ,其他类型依次类推。假设一种遗传病在人群中的比例是1/1000:
非近亲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1000000(百万分之一);
二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 1/128000
一级表亲通婚后代患病风险为1/32000
兄妹通婚的后代患病风险为1/8000
与非近亲结婚相比,二级近亲的风险增大8倍;一级近亲的风险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风险率则是正常随机婚配的125倍。
如果按照专家的提示,每个人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10几个隐性的有害基因的话,近亲通婚后代患病的风险还会更高。比如糖原储积症这一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它的可能类型很多,其基因由17个以上的外显子构成,不同外显子发生突变的人结婚后代不会产生异常,而两个完全相同的外显子的配对,通常是产生于近亲通婚。
有人说不同民族之间通婚会增加癌症的发病率,这是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的。现代人类没有生殖隔离,也没有种之分,白人、黑人和黄种人都是血缘关系十分相近的同种。用谁都能看得懂的例子来说,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之间的分子上的差异,可能比一个北京人和一个上海人之间的遗传差异还小。这就是遗传学上所定义的族内个体之间的差异可能大于族间个体的差异。
此外,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在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的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为此,许多国家通过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的关系。据调查,近亲结婚率,城市约为 0.7% ,农村 1.2% ,某些山区农村、海岛由于交通不发达,近亲婚配更高,因而遗传性疾病就较多。
近亲结婚的好处
人们普遍知道,近亲结婚后代常出现遗传病患者。这是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因而容易出生遗传病儿。但如果父母共同携带的隐性基因是某种少有才能的基因,则生出来的孩子便是天才。
据了解,隐性致病基因的携带者是少数,并且出生后代的患病几率只有25%。也就是说,如果隐性致病基因发作有5%的概率,那么隐性天才基因的发作也有5% 的概率,而90% 的概率是和普通人没有区别。然而,人们看到的大多是5%的弊端。
举个例子来说,达尔文的祖父母是嫡亲表兄妹,并且达尔文的妻子同他是姑舅表兄妹的关系,并且他们的六个儿子,除幼子早夭外,其他五子中有三人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第四子虽然不是皇家学会会员,却曾被委任为皇家工程师,在社会上也有重名。至于中国历史上的皇室近亲结婚的例子就更不胜枚举了。近代来说,香港实业家李嘉诚便是同表妹庄月明结婚的。这便可以证明,近亲结婚不但多数出生的孩子是正常人,一部分情况下也会是天才。
但就像马克思主义哲学说的,矛盾都具有两面性。很多天才也同时是患者。比如霍金,在天文物理方面是个天才,但全身瘫痪;比如周周,是一个天才指挥家,却有智力障碍。这样的例子很多,有些人说因为上帝是公平的,赋予了你一项才能,就会同时带给你同等的缺陷。事实上公平的不是上帝,而是伟大的大自然和神秘的基因库。因为拥有很多相同罕见隐性基因的人结合,后代就会显现出很多的特殊的隐性特征。其中一部分对人类有利,被称作天赋;还有一部分对人类有害,被称为遗传病。而这二者的几率是等同的,也就是说近亲结婚可能生出天才的几率和可能生出患儿的几率也是等同的。
但毕竟在利与弊相同的情况下,人类更应该选择防止弊端,而不是为了利益冒险。
澳大利亚研究报告——人们夸大了近亲结婚的危害
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的专家向人类近亲结婚将生出不健康婴儿的课题进行了挑战。这一有高度争议性的话题曾经一直在困扰着人们,在过去大家都一直认为近亲结婚将生出畸形婴儿,这些孩子患有多种疾病,比如心脏病,弱智,失聪,甚至失明等。2001年,澳大利亚一份发表在权威杂志上的科学报告声称,亲表亲结婚生出畸形孩子的机率是非近亲结婚生出患病孩子机率的三倍。然而,默多克大学比较基因组学的教授艾伦-比托花了30年的时间研究这一课题后发现,亲表亲结婚所生子女大部分是健康的。
在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大约有500对夫妇是属于亲表亲结婚。艾伦教授通过研究得出结论说:“在西方文化中,有一种普遍的观念,表亲婚姻导致遗传悲剧,然而大量事实证明这一观念是错误的。亲表亲也能生出健康宝宝”。
比托教授在11个国家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非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是2%,而近亲夫妇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只不过增加到4%而已。他还发现,近亲夫妇所生婴儿死亡率仅为1.2%,这一结论刚好与他在2002年的研究相吻合:亲表亲结婚生出畸形婴儿的机率不到3%。这个问题在伦敦东部英国皇家学会的医药研讨会上引发了热烈的医学辩论,一些研究人员和政界人士声称,在英国,近亲结婚将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他们的小孩很可能是畸形甚至过早夭折。以比托教授为代表的反方则发言:“关于婚姻遗传悲剧,我想更多的是与酗酒和吸烟过多有关。”很多名人像爱因斯坦、达尔文等,他们都不是亲表姐弟间结婚。亲表亲结婚在有些国家很普遍,比如像在巴基斯坦、南亚和中东国家。
在这场辩论会上,有一名医生极力赞同比托教授,他声称,亲表亲间结婚出现婴儿缺陷的机率只有4%,这个比率在遗传学上根本算不了什么,所以无须担心出现遗传方面的问题。
比托教授称那种普遍认为亲表亲结婚是极其罕见的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在地球上的很多地区都较多地存在着亲表亲结婚的现象,这些地区的人口加起来超过10亿,在那里大约有20%到50%的的婚姻有血缘亲属关系。比托教授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移民进入澳大利亚,亲表亲结婚的人数会越来越多。鉴于大量的亲表亲的婚姻出现,比托教呼吁对此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医学研究,以便能更好地解释这一疑团。
三、世界其它国家近亲结婚规定情况
其他国家对不同程度血缘关系近亲结婚有不同规定。
1、瑞典允许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姐弟结婚,但需要政府特别批准。
2、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芬兰,马来西亚,荷兰和俄罗斯允许姑姑-侄子/叔叔-侄女/舅舅-外甥女/姨母-外甥之间的婚姻。
3、日本和美国的一些州允许表亲结婚。
4、世界对表亲结婚的法律规定图表:
(1)深蓝色:表亲可以结婚合法
(2)淡蓝色:有限制的允许
(3)橙色:根据宗教和文化合法(主要是印度和印度教)
(4)红色:禁止表亲结婚(不属于犯罪)
(5)粉红色:禁止,但有特例
(6)深红:视为犯罪,会受到刑罚
(7)灰色:没有资料
(8)美国情况比较复杂,各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实际上中国的近亲结婚是属于触犯法律的,甚至一旦被发现的情况下除了不予办理结婚证以外,还会受到罚款,对于我国之前的国情讲究少生优生的情况下,优生就包含了禁止近亲结婚。